国务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提升工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网站-20120120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31日

      国务院日前正式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中国政府网18日全文发布。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把整个工业作为规划对象,并且由国务院发布实施的中长期规划。《规划》指出,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工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规划》指出,工业转型升级是中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所在,是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根本要求,也是实现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转变的必由之路。

      《规划》确定了未来五年工业转型升级的主要目标。其中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重点骨干企业达到3%以上,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加一倍。

      《规划》从转型升级要素角度提出了工业转型升级的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上,《规划》指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重点产业专利布局,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评议机制、预警机制和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转移交易体系,大力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提升工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深入开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完善工业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技术标准,健全电子电气、关键零部件等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可靠性、环保和能效标准,完善食品、化妆品、玩具等日用消费品的安全标准。支持基于自有知识产权的标准研发、评估和试验验证,促进更多的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增强我国在国际标准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在实施质量和品牌战略方面,《规划》提出,加强自主品牌培育。鼓励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掌握核心技术,形成具有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和价值。引导企业推进品牌的多元化、系列化、差异化,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级品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收购海外品牌,支持国内品牌在境外的商标注册,促进品牌国际化。发展专业品牌运营机构,在信息咨询、产品开发、市场推广、质量检测等方面为企业品牌建设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品牌评价机制,指导重点行业定期发布品牌报告,加强自有品牌培育过程的动态监测。

      在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方面,《规划》提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国内技术成熟、国际市场需求大的行业,向境外转移部分生产能力。鼓励实力强、资本雄厚的大型企业开展成套工程项目承包、跨国并购、绿地投资和知识产权国际申请注册,建立境外营销网络和区域营销中心,在全球范围开展资源配置和价值链整合。

      《规划》还提出了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发展导向和升级路径。《规划》提出,要加快发展面向工业生产的相关服务业。培育发展一批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专业化研发服务机构。扶持一批专业化的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企业,构建多领域、网络化的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支持发展面向生产过程的分析、测试、计量、检测等服务,鼓励发展检索、分析、咨询、数据加工等知识产权服务。

      《规划》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健全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长效机制,为实现规划目标及任务提供有力保障。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及功能。动态修订重点行业产业政策,加紧制定新兴领域产业政策,加强产业政策与财税、金融、贸易、政府采购、土地、环保、安全、知识产权、质量监督、标准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完善信贷体系与保险、担保之间的联动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金融创新。

      《规划》由工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资委及国防科工局、烟草局等部门和单位联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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