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贸部门,市属工商业各企业集团,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穗府办〔2013〕13号,见附件1)和《市经贸委关于印发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穗经贸〔2013〕3号,见附件2)精神,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范围
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广州市经营和纳税
的企业(已认定为我市首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不需再申报)。
二、申报程序
请各区经贸部门、市属工商业企业集团、有关行业协会发动企业积极申报,指导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区经贸部门、市属工商业企业集团分别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根据《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价办法(试行)》进行集中打分评议和现场考察等),择优遴选后于4月25日(星期五)前推荐报送我委(产业物流处)。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报送材料:
1.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请表(格式见附件3);
2.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格式见附件4);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前两个年度审计报告;
5.经税务机关确认的近两年实际缴纳税款情况证明;
6.各种认证、荣誉、获奖情况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其它相关资质材料和评审专家要求补充的其它资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须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并附电子文档)。
(二)区经贸部门、市属工商业企业集团报送材料:
1.正式申报函;
2.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格式见附件5);
3.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分表(1企1份,格式见附件6);
4.上述第(一)项企业所报材料一式两份。
附件:
1.《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穗府办〔2013〕13号)
2.《市经贸委关于印发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穗经贸〔2013〕3号)
3.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请表
4.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
5.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
6.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分表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4年4月2日
(联系人:李干洋,电话:83123982,传真:83123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