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等34项保障措施护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来源:中国财经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7日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了《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司长冼国义在商务部1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此次深化试点的方案在政策设计上又前进了一步,从保障8项试点任务的角度出发,在财政、税收、金融、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贷、外汇、国际市场开拓、便利化等方面提出了34项政策保障措施,构建系统性、机制化、全覆盖的服务贸易政策体系。

在财税方面,方案指出,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落实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支持政策,支持新兴服务出口。运行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建立项目信息征集协调机制,推动基金管理机构加强项目库建设和项目渠道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

在明确细化措施的同时,方案还从总体要求、试点任务、组织实施、落实开放便利举措和政策保障措施等方面,明确了试点方向和任务。同时,为推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东北振兴等国家战略,综合考虑新时代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总体布局,将北京、雄安新区新增为试点地区,将哈尔滨新区调整为哈尔滨市,江北新区调整为南京市。

提升服务贸易在整个外贸中的比重是贸易强国建设的一个重要方向。冼国义表示,在2016年2月,国务院批准在天津、上海等15个地区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重点对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发展模式、便利化等8个方面进行探索。在总结前2年试点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该方案,并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培育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模式、提升便利化水平、完善政策体系、健全统计体系、创新监管模式等八大任务。

扩大服务业开放是创新试点重要的探索方向,记者注意到,方案以附件的形式列出了具体的开放便利举措,并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作为试点探索的重点任务,推出6项开放的便利举措。

在金融方面,方案提出,允许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在提交开业申请时,同时申请人民币业务;对于全部面向国外市场的服务外包企业经营呼叫中心业务,不设外资股权比例限制;在签证便利、跨境自驾游、工程咨询服务、法律服务等方面也有一些新的开放举措。

完成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政策保障措施也尤为必要。据冼国义介绍,两年前在试点之初,各部门就积极响应,出台了财政、税收、金融、基金、便利化5方面的保险政策,两年来这些政策已经全部落实。比如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商务部设立了总规模达300亿元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首批募资金额100亿元已经到位,且收集了一批比较好的投资项目,建立了项目库。再比如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等部门在试点地区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所得税从25%减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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