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部门联合发文支持文化企业发展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9日
中国政府网25日发布消息称,13部门联合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推进国有文化企业内部资源整合,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中小创和科创板等融资。
根据《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对其自用房产五年内免征房产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可继续免征五年房产税。
同时,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等,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2020年年底前省属重点文化企业可免缴国有资本收益。
《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显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应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完善政策扶持体系,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在国家许可范围内,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鼓励国有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对重点领域的文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
另外,通过公司制改建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文化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已上市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科创板等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