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维计划-垃圾运输专用车辆设备检测项目(CLF0120GZ00ZC03)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3日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 垃圾运输专用车辆设备检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2004-100632-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垃圾运输专用车辆设备检测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52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项目1:编号:CLF0120GZ00ZC03001、名称:城维计划-垃圾运输专用车辆设备检测项目子项目001、预算金额(元):5520000、数量:1

(一)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垃圾运输专用车辆设备检测;最高限价:人民币5520000元

(二) 采购项目品目:C0599(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三)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人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专用作业车辆和设备管理办法》和《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要求,持续开展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收运秩序整治,委托供应商对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环卫作业车辆和设备(本项目所检查的环卫作业车辆类型只限定为按照国家车辆管理法规规定,经车辆管理机关审核、检验、登记并核发带有注册登记编号的硬质号码牌的各类道路及市容洒水、清洗、清扫作业车辆;各类罐式及容器收运车辆;各类生活垃圾收运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作业过程抽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加强车容车貌、污水撒漏、规范运输作业、安全状况等方面的评估意见,确保本市行政区域内环卫作业车辆和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车辆性能稳定、车容车貌良好,车辆滴漏臭气扰民现象有效控制,车辆运输作业更加规范、安全、有序。

(四)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五)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六)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an>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一)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年度任意1个月或2020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19年度任意1个月或2020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 提供2019年度任意1个月或2020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五)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一) 如采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进行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二) 如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通过链接:http://suppliers.chinapsp.cn,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三)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四)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谢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 020-87651688-401/411 ,邮箱baoming87651688@163.com

(五)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4月03日 至 2020年04月1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0424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2004240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4 月 04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1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沈女士,黎女士联系电话:020-87651688-190,020-87651688-14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8363954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梁群燕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传真:020-87651698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联系人:陈耀佳联系电话:020-83307537
传真:020-83639300邮编:51003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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