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0724-2001D87N1196)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5日

项目概况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06 29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0-202001-100335-0007

项目名称: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17,100

最高限价(如有):25171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标的及最高限价

序号

标的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1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

人民币130万元

2

全自动血球分析仪

1

人民币55万元

3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1

人民币35万元

4

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

1

人民币31.71万元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如总报价超出对应的最高限价,将导致响应无效。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日历日)内交货 。

(3)送货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东秀路143号。

(4)项目属性:货物

(5)品目类别:医疗设备


4、其他:下述“合同履行期限”仅为预估时间,最终以签订合同时约定的实际期限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10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参加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供应商为制造商);

3.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收部门出具的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的内容,须供应商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磋商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项目磋商。(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6.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磋商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已领购本次磋商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6  16 日至 2020 6 22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线上领购)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06  29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9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06  29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9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购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为确保领购行为属于供应商行为而非其他个人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可前往领购,领购人员应附上必要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网上领购方式:

线上方式(24小时售标):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中政府采购平台板块进行磋商文件线上领购(建议使用傲游浏览器,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

a.注册。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以及自荐审批手续(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首页“用户指南”《投标人注册手册》);

b.领购。登录国e平台,选择政府采购平台,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填写资料并上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选择对应项目生成订单;

c.支付。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完成支付。

d.下载发票。订单完成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订单”,可在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一般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

备注:国e平台技术联系人:李先生020-37860665,叶小姐020-37860669,叶小姐020-37860671。

已报名的供应商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请登陆(http://www.gdgpo.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成交通知书的发放。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东秀路143号

   联系方式:020-864414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汤智琨

   电话:020-37860540、3786052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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