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维计划——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方案评审论证工作(CLF0120GZ05ZC38)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30日

项目概况
  城维计划——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方案评审论证工作,城维计划——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方案评审论证工作,城维计划——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方案评审论证工作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07 22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0-202006-102736-0022,440100-202006-102736-0023,440100-202006-102736-0024

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方案评审论证工作,城维计划——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方案评审论证工作,城维计划——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方案评审论证工作

预算金额:5,76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包组1:越秀区、白云区、番禺区、天河区、增城区、空港委技术审查;包组2:海珠区、花都区、南沙区技术审查;包组3:荔湾区、黄埔区、从化区技术审查

2、标的数量:包组1:每年24宗;包组2:每年20宗;包组3:每年20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F0120GZ05ZC38

(2)标的内容概况:

包组一:越秀区、白云区、番禺区、天河区、增城区、空港委技术审查;数量每年24;单价最高限价:30000元/宗;每年最高限价:人民币720000/一年,三年最高限价:人民币2160000/三年;

包组二:海珠区、花都区、南沙区技术审查;数量每年20;单价最高限价:30000元/宗;每年最高限价:人民币600000/一年,三年最高限价:人民币1800000/三年;

包组三:荔湾区、黄埔区、从化区技术审查;数量每年20;单价最高限价:30000元/宗;每年最高限价:人民币600000/一年,三年最高限价:人民币1800000/三年;

(3)采购项目品目:C1301(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4) 简要服务要求:本次工作目标是结合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编制与审批要求,引入第三方技术审查单位,建立城市更新项目技术审查机制,实现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分离,促进城市更新项目编制规范化、成果标准化、审批高效化,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5)本项目各包组兼投不兼中。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5760000/三年

(按人民币30000元/宗,估计平均每年拟审核城市更新项目方案64宗(其中包组1:24宗;包组2:20宗;包组3:20宗),2020年、2021年、2022年审核数共计192宗。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部门预算一年一签,如当年部门预算因故取消,其服务协议自行终止。实际经费根据咨询项目宗数据实结算。各包组的最高限价详见第3点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2021年、202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t-size:12.0000pt;">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由于机构改革导致无法续期资质证书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查询系统(http://219.142.101.154/PlanningSystem/)的查询截图打印页,此种情况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如投标时上述情况仍未能解决,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06  30 日至 2020 07 0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7 22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盖章后上传至系统或发送至baoming87651688@163.com,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或登录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1.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2.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谢女士/李女士020-87651688-401/411 ,邮箱 baoming87651688@163.com

3.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3号楼

   联系方式:020-83124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吴女士020-87651688-113/142;吕先生020-83124936

   电话:020-87651688-11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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