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项目名称:“名家周末大舞台”惠民演出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市委张硕辅书记6月初在市“两会”期间的指示精神,通过举办系列活动加大力度复苏文旅产业。为此,我们拟于2020年7月至2021年2月,举办“广州欢迎你”文旅复苏助力百业复兴系列活动,为市民游客提供城市文化饕餮盛宴,着力释放广州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积极信号,打造广州惠民文化旅游品牌,拉动城市经济消费水平,促进广州市各行业领域高质量发展。市委张硕辅书记指示要将广州塔及周边打造成为岭南文化和现代文化融合的品牌典范,一张文旅融合的亮丽名片。要求在广州最现代的文化地标广州塔下展示传统文化,特别是岭南非遗和粤剧粤曲。为此,我局将在广州塔二层平台持续组织举办“名家周末大舞台”系列惠民演出,作为文旅复苏助力百业复兴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贯彻落实总书记传承好发扬好中华传统文化的指示精神,促进我市戏剧戏曲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助力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城市先进文化融会贯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徐咏虹、市政府王东副市长亲自谋划,多次开会研究,听取汇报,做出部署,形成了活动方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88388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名家周末大舞台”的系列惠民演出主要为了突出宣传广州市的文艺名家,特别是粤剧名家,而广州粤剧院有限公司是广州市级唯一一家集粤剧艺术表演、创作、培训、研发制作和剧场经营等为一体的国有综合剧团,除了拥有著名粤剧表演艺术家欧凯明、黎骏声、陈韵红、崔玉梅、苏春梅、吴非凡等担纲领衔主演外,还拥有一大批崭露头角的粤剧新秀,并同时拥有音乐演奏、作曲、唱腔设计、舞台美术设计、服装、化妆等一大批优秀人才,艺术实力雄厚。其中,共有9人成功申报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在国内外各类艺术汇演、文艺创作的评比和嘉奖中,荣获了“文华奖”、“梅花奖”、“白玉兰奖”、“五个一工程奖”、“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等各种奖项和荣誉称号。该公司积淀深厚,综合实力雄厚,在粤剧演出方面占有无可替代的领先地位。2、广州粤剧院有限公司拥有丰富大型演出活动经验,每年举办多场的送戏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惠民演出活动,让广大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欣赏到高水平的粤剧演出,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让老百姓充分享受到文化惠民成果。按照市场采购剧目的规律,一般需要提前与院团商谈,确定演出档期,目前难以找到与本项目要求相匹配的其他演出机构。为了更好的加强意识形态把控,有效促进优秀剧目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引领,加大对国有文艺院团演出的政府釆购力度,广州粤剧院有限公司在资源优势、演出经验等方面均有唯一性,选择其作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能充分让观众领略粤剧文化的独特魅力,对本项目的顺利开展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办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州粤剧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桂花岗一街12号2号楼2、3楼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07 月 14 日 至 2020 年 07 月 20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提供可证明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查(或审计)的汇算清缴报告或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以来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①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或缴款凭证或无欠税证明或纳税申报表(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
(5)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费)税收完税证明或缴款凭证或缴费证明;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出具的单位参保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承诺。
2、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如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必须由总公司委托或授权)。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未被列入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④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⑤行政处罚数额达到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54号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的(如有多笔处罚的,按合计金额计算)。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栏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结果以评审时在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的内容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无上述所列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的,除了对报价人进行信息查询外,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
4、本项目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商定时间:2020年07月21日下午14:30时
(三)商定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三楼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01会议室
(四)应当在2020年07月14日至2020年07月20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三楼)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报名时,为确保领购行为属于供应商行为而非其他个人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可进行领购。领购人员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的手续;领购人员为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人的,请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的手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附的《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完整填写并打印盖章,携带至报名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13-15楼
联系电话:020-8107577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
联系电话:020-38923542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广州-family:仿宋_GB2312;FONT-SIZE: 14pt">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三楼
联系电话:020-8100080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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