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大塱村旧村改造项目(CZ2020-1296)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1日

广州市黄埔区大塱村旧村改造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决定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招商方式引入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的  广州市黄埔区大塱村旧村改造项目  的合作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大塱村旧村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CZ2020-1296                               

(三)项目地址及范围: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大塱村                          

(四)项目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广州市黄埔区大塱村旧村改造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合作框架协议》、《广州市黄埔区大塱村旧村改造项目履约保证金账户监管协议》。

(五)项目拆迁安置总投资额约人民币30亿元。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本公告及其附件。

二、合作企业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为准);

(二)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以验资报告为准),且具有与项目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及融资能力,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竞选文件中需提交竞选承诺书);

(三)申请合作企业应在报名期限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人民币1亿元的竞选保证金;

(四)企业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银行信用记录良好(以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准),且最近3年在市场监管等部门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工程“烂尾”等情况(竞选文件中需提交竞选承诺书);

(五)其他条件:

1.与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有留用地合作项目的企业优先;

2.竞得合作企业须在被确认为合作企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就本项目意向合作企业已为本项目支付的所有费用,与意向合作企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否则视为竞得合作企业放弃合作资格。竞选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个,主体企业须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在联合体中占有不低于51%份额,其他联合体成员需具

(七)申请合作企业必须承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及欺骗性行为,否则,招商主体有权取消其候选合作企业、竞得合作企业资格。

三、报名事项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前,申请企业已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符合资格的申请企业应当在 2020 0811日公告之时至 2020092723 59 分的期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报名信息登记。本项目要求现场递交纸质版竞选文件,申请企业无须在报名时上传竞选文件的电子版。申请企业可在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所需资料。

四、踏勘现场及招商答疑会

(一) 本项目不需要踏勘现场。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商答疑会。

五、公告时间(不少于45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0927

六、递交竞选文件

(一)递交竞选文件方式:现场递交竞选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网上报名)。

(二)递交竞选文件时间: 20200928日,09:00-10:00

(三)递交竞选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2开标室。

七、资格审查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资格审查、确认采用多数表决制,经资格审查小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即确认该报名主体获得候选合作企业资格。

(二)如有1家或1家以上企业通过资格审核,本次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工作有效。若无企业通过资格审查的,本次招商工作即宣告终止,如有需要将另行组织。

(三)资格审查结束后,并由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组织成员代表会按相应程序进行表决、公示,择优确定竞得合作企业。

八、本次公开招商引入合作企业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九、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申请合作企业应详尽了解本次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广州市黄埔区大塱村旧村改造项目公开招商引入合作企业的项目情况及合作条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视同对本次公开引入合作企业的项目情况及合作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本次公开招商引入合作企业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递交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商文件。

(三)本次公开引入合作企业竞选表决的成员代表会议于 20201016 15:00 时在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塱路1 举行。

(四)表决结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村集体经济组织将表决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代理平台、区政府或街道官方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潜在申请合作企业或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及公开引入合作企业的文件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提出异议。

联系人: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

联系电话:  020-82084321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塱路1

(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20-82086706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       

 

附件:

1.  广州市黄埔区大塱村旧村改造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招商文件

2.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萝岗社区大塱村旧村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穗埔府函〔2019163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 08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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