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2020-2022年度监督抽检试验检测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503-504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15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0-202007-105869-0005
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2020-2022年度监督抽检试验检测服务
预算金额:3,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检测服务单位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中标检测机构主要配合采购人开展监督抽检及交工阶段的验证性检测活动,包括工程实体检测、原材料(或半成品)抽检等,其中,原材料(或半成品)抽检包括取样和检验等。监督抽检频率和数量由采购人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和监督检查安排情况确定。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3个顺延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同时需有:
(1)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及桥梁隧道专项资质证书;
(2)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6.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①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及桥梁隧道专项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需提供附表)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⑤《资格文件声明函》原件。现场办理投标登记。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8 月 25 日至 2020 年 9 月 1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503-504房
方式:现场登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15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503-504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登记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3.购买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4.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gzg2b.gzfinance.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http://www.gzgxgw.com/)网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裕海路5号
联系方式:020-81600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503-504房
联系方式:020-85530826-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小姐
电话:15626296230
附件
发布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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