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统计局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阶段宣传口罩询价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9日

项目概况
  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阶段宣传口罩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09 17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0-202009-100642-0024

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阶段宣传口罩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1,9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

a)   执行标准:

YY/T 0969-201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非无菌)

b)   口罩产品结构、尺寸与材料要求:

17.5*9.5CM,每个口罩为三层以上,采用超密滤材,由聚丙烯纺粘无纺布、熔喷无纺布制成,隐形可调节鼻夹的鼻梁条,中间有三褶,预留呼吸空间;不少于2MM的宽扁耳带。

c)   有效日期:

生产日期不能早于2020年3月30日,内附产品合格证(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厂名)。

d)   宣传口罩的包装要求:

每三个口罩一包,用透明薄胶袋装。透明薄胶袋外印《中国人口普查标志》。

e)   报价含口罩制作费用、透明薄胶袋、印刷标志费用、税金、广州市内12个区地点的运费和搬运上楼等费用。

(2)本次采购货物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报价人(即供应商)必须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font-size: 14pt;">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疫情期间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供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amily:宋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容)。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 已购买了本项目询价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9  10 日至 2020 9 15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购买询价文件方式,详见第七点说明。

方式:网上购买询价文件——供应商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购买询价文件(详见网站首页:报价人自助-操作指南-网上购标操作指南),供应商完成网上购买询价文件后,在本条款规定的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纸质标书包邮寄给供应商。详见第七点说明,售后不退。

售价(元):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09  17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 308 评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09  17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 308 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温馨提示:供应商须按规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完成用户注册(供应商)。

注:①购买标书的供应商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购买询价文件(详见网站首页:报价人自助-操作指南-网上购标操作指南),供应商完成网上购标后,自行在网上购标订单里下载电子发票及电子询价文件,在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纸质标书包邮寄给供应商。

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微信支付(建议选择微信支付),不接受现金(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账号:44001863201053034613。注:询价保证金不要汇入此账户)。注:我司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②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692-209B04480399

③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④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统计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4楼

   联系方式:020-83126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501房

   联系方式:020-66341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李工(招标四部)

   电话:020-66341854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09日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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