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康复服务项目(重招)(CLF0120GZ03ZC91A)竞争性磋商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0日

项目概况
  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康复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09 21 14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0-202004-100344-0007

项目名称: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康复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孤残儿童康复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 font-size: 14pt;">

(1)项目编号:CLF0120GZ03ZC91A

(2)标的内容一览表

孤残儿童康复服务;数量1项;采购预算:人民币2,500,000元;

(3)采购项目品目:C1901(医疗卫生服务)

(4)简要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组建康复团队,对采购人的残障儿童进行系统的康复治疗,包括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与吞咽治疗、心理治疗、传统康复治疗等项目。康复服务每人每月不少于2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30分钟。按照要求建立残障儿童康复服务档案及康复治疗档案。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或250万元预算用完合同即终止。两者满足其一合同即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1)响应供应商为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响应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参加采购活动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具备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09  10 日至 2020 09 20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09  21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09  21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二)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盖章后上传至系统或发送至baoming87651688@163.com,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或登录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3.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谢女士/李女士020-87651688-401/411 ,邮箱 baoming87651688@163.com

4.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社会福利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龙湖路233号

   联系方式:020-37305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丰女士020-87651688-113/133;余小塘020-37305016

   电话:020-87651688-11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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