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第二批灭火药剂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0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0-202011-100290-0098
项目名称: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第二批灭火药剂项目
预算金额:93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第二批灭火药剂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内容: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第二批灭火药剂采购;
包组
名称
包组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1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
吨
20
14
全部含桶
水成膜泡沫灭火剂(6%AFFF)
吨
90
54
全部含桶
水成膜泡沫灭火剂(3%AFFF)
吨
15
9
全部含桶
抗溶性水成膜泡沫灭火剂
吨
20
16
全部含桶
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7天内交货;
3、交货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461号;
4、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交货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461号;
4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在消防行业内无不良记录,且未列入到采购人的黑名单(黑名单见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3)。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资格性审查时现场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上购买方式(http:// www.gdhualun.com.cn/)
方式: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 www.gdhualun.com.cn/)购买招标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617/618)。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系统内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公告,按照系统步骤完成即可成功获取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并到我司前台领取纸质招标采购文件。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0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2. 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项的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020-83172166-0
3. 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4. 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安消防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463号
联系方式:020-38766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联系方式:020-83172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丘先生
电话:020-83172166-832
附件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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