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液体工作站、脑电双频谱指数测量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编号:GZCQC2001HG11036)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0日

项目概况
  全自动液体工作站,脑电双频谱指数测量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2 11 09 45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0-202011-100358-0144,440100-202011-100358-0145,440100-202011-100358-0146

项目名称:全自动液体工作站,脑电双频谱指数测量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预算金额:4,870,000

最高限价(如有):487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全自动液体工作站、脑电双频谱指数测量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本项目分为:子包01(子包名称:全自动液体工作站,预算金额320,000.00元);子包02(子包名称:脑电双频谱指数测量仪,预算金额1,350,000.00元);子包03(子包名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预算金额3,2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2)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脑电双频谱指数测量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子包01:签订合同45天内;子包02:签订合同60天内;子包03:签订合同6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①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②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2019年或2020年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④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适用于子包02、0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能力的书面声明;

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适用于子包02、0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6)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11  21 日至 2020 12 1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方式: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购买招标文件,如需邮寄,请咨询联系人:马小姐,联系电话:020-83576900,售后不退。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2 11 09 45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属性为货物类。

   2. 投标人可选择部分或所有子包进行投标,但应对所选子包应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广州市沿江路151号

   联系方式:020-83062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联系方式:020-83576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20-8357690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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