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贸易政策专题研究(四)
来源: 鼎韬观点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30日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十四五”规划中数字经济相关的内容如下: 
   
      北京市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顺应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实施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行动纲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深入实施北京大数据行动计划,加紧布局5G、大数据平台、车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赋能改造。实施应用场景建设“十百千工程”,率先在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区”、冬奥园区、大兴国际机场等区域建设一批数字经济示范应用场景。鼓励线上教育、在线医疗、远程办公、云上会展等新业态发展。加快企业数字化赋能,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健全数字领域法规与政策体系,完善数据共享规则和标准体系,培育数据交易市场,组建大数据交易所,促进数据资源高效有序流动和深度开发利用。推动政务数据分级分类、安全有序开放,保障数据安全。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

      天津市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实施应用场景“十百千”工程,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推动建设国家基础软件创新中心,大力培育国产自主可控产业链和产业生态,全力构筑全国领先的信创产业基地。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建成一批标杆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国家智能制造中心城市和典范城市。支持5G关键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引导企业开发应用解决方案,建设5G产业集聚高地,打造全国一流5G城市。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做强“城市大脑”,发展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新基建,推动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整体优化、协同融合。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强数据资源汇聚存储、交易流通、开发利用和安全保护,构建数据资源服务体系。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

      河北省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深化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快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深入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构建生产服务+商业模式+金融服务的数字化生态体系。抓好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建设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完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办好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推进雄安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石家庄数字经济产业园和张家口怀来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发展。

      山西省

      跨界融通培育新业态。突出数字化引领、撬动、赋能作用,着力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民生服务深度融合,全面建设“数字山西”。培育智能制造新业态,加快制造向智造升级。加快形成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圈”。培育智慧物流新业态,开展智慧物流园区建设试点,提升物流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培育智慧城市新业态,加快数据开放共享、应用场景拓展,依托阳泉市、晋城市等全国“智慧城市”试点,打造一批先行区、示范区。大力发展“互联网+”新模式,培育扶持平台经济,积极探索“旅游+”“文化+”“农业+”等新业态。健全数字规则,依法规范发展平台企业。到“十四五”末,数字经济发展体系全面立体构建,新业态发展加速推进。
     
      内蒙古自治区

 
      加快数字化发展。推进数字内蒙古建设,提升数字化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优化升级。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创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大力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和电子信息制造业,培育发展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数字产业园区建设。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施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上云用数赋智计划,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政府信息共建共用,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辽宁省

      着力建设数字辽宁。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超前布局第五代移动通讯、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构建泛在感知、高速连接、高效协同、智能融合、绿色安全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沈阳人工智能创新研究院等人工智能研发与应用平台,打造完整的大数据产业链,推进区块链技术发展应用,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建设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扩大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规模,培育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推进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建设省域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共享,有序开放基础公共数据资源,大力发展数据服务和资源交易,促进全社会数据资源流通,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政用、商用、民用发展。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行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物流、智慧交通、智慧金融等,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水平,加快辽宁“数字蝶变”。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公共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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