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粤人社规〔2025〕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协会,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印发给你们,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实施中如有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反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和省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学术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2月10日
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第一章 适用范围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广东省从事网络空间安全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价。
网络空间安全工程领域设置网络空间安全技术研究、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应用、网络空间安全系统设计、网络空间安全系统评测和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监测等五个专业(以下简称“本专业”)。
网络空间安全技术研究专业包括相关基础性技术、前沿技术、关键技术研究等技术岗位。
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应用专业包括相关系统规划设计、建设运维、应急响应、网络优化等技术岗位。
网络空间安全系统设计专业包括相关系统体系架构设计、关键系统的软硬件系统设计、问题解决方案设计等技术岗位。
网络空间安全系统评测专业包括相关风险评估、安全测评、产品检测等技术岗位。
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监测专业包括相关标准规范编制、人才培养、态势分析、信息挖掘、安全监管等技术岗位。
以上专业设置可根据科技发展和工程技术工作实际变化和需要进行合理调整。
第二章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单位制度。
二、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五、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委会自主确定。
六、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
第三章 评价条件
本专业职称分为三个层级五个等级,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网络空间安全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各等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一、技术员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察合格。
(二)工作能力(经历)和业绩条件
熟悉网络空间安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二、助理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和业绩条件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任现职以来,业绩应符合下列六项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相关系统体系架构设计、关键系统的软硬件系统设计、网络空间安全研究项目或参与、指导网络空间安全竞赛项目等工作,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参与完成相关系统规划设计、建设运维、应急响应或网络优化等工作,并通过审查或验收。
3.参与完成相关风险评估、安全测评、产品检测或漏洞挖掘等工作,取得一定成果并获得认可。
4.完成相关标准规范编制、人才培养、态势分析、信息挖掘、数据安全或安全监管等工作,并投入使用或取得相关成果。
5.参与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工作,并通过鉴定验收。
6.参与撰写1篇以上本专业相关技术研究报告、技术工作总结、解决方案、专业技术作品等。
三、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新工具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撰写解决较复杂技术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的能力,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同时各专业应具备下列能力条件:
1.网络空间安全技术研究专业:熟练掌握网络空间安全基础性技术、前沿技术、关键技术研究的知识和方法,具备独立承担网络空间安全基础性技术、前沿技术、关键技术研究的实际工作能力、总结能力。
2.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应用专业:熟练掌握并灵活运用相关技术规划、设计、建设和运维等知识,具备独立承担技术建设、应用设计、应急响应及网络优化等工作中较复杂项目的实际工作能力、总结研究能力。
3.网络空间安全系统设计专业:熟练掌握并灵活运用相关产品设计、研发、试用等技术,具备独立承担相关产品设计、研发、试用等工作中较复杂项目的实际工作能力、总结研究能力。
4.网络空间安全系统评测专业:熟练掌握并灵活运用相关系统风险评估、安全测评和产品检测等知识,具备独立承担风险评估、安全测评或产品检测等工作中较复杂项目的实际工作能力、总结研究能力。
5.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监测专业:熟练掌握并灵活运用安全管理和网络监测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独立承担网络安全监测、网上信息研判、安全态势分析、安全技能培训和标准规范研究等工作中较复杂项目的实际工作能力、总结研究能力。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业绩应符合下列七项条件之二:
1.参与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
2.参与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本专业立项科技成果项目或2项市(厅)级以上软课题研究并为其中一项撰写研究报告。
3.参与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工作。或参与解决2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企事业单位重要信息系统网络技术工程项目的专项技术问题,在防范和控制网络空间安全风险上有显著效果,并按规定通过鉴定或验收。
4.参与完成本专业3项以上评价、认证、评估、验收或课题设计等专业技术咨询工作,编写相应的专项技术报告,对防范、控制网络空间安全风险有显著效果,经同行专家组认可。或参与完成2项本专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调查分析工作,形成事故技术报告,并被事故调查组采纳。
5.获得1项本专业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2项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排名前3名)。
6.参与制(修)订1项市(厅)级以上或2项企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并通过相应部门批准。
7.作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专业期刊、国际期刊或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参与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工具书并正式出版或获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批准使用;或独立出版或合作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译著。
四、高级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具备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撰写解决较复杂技术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的能力,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同时各专业应具备下列能力条件:
1.网络空间安全技术研究专业:系统掌握网络空间安全基础性技术、前沿技术、关键技术研究的知识和方法,具备独立主持网络空间安全基础性技术、前沿技术、关键技术研究的实际工作能力、总结研究能力。
2.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应用专业:系统掌握相关技术规划、设计、建设和运维等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用技术知识,具备独立主持技术建设、应用设计、应急响应及网络优化等工作中复杂项目的实际工作能力、总结研究能力。
3.网络空间安全系统设计专业:系统掌握相关产品设计、研发、试用等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用技术知识,具备独立主持相关产品设计、研发、试用等工作中的重大项目和复杂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总结研究能力。
4.网络空间安全系统评测专业:系统掌握相关系统风险评估、安全测评和产品检测等知识,具备独立主持风险评估、安全测评或产品检测等工作中复杂项目的实际工作能力、总结研究能力。
5.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监测专业:系统掌握安全管理和网络监测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独立承担网络安全监测、网上信息研判、安全态势分析、安全技能培训和标准规范研究等中复杂项目的实际工作能力、总结研究能力。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业绩应符合下列七项条件之二:
1.参与完成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市(厅)级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科学技术奖项目(排名前5名),或2项网络空间安全行业省级科技奖项一等奖(排名前5名)、二等奖(排名前3名)项目。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列为本专业省(部)级技术推广的项目;或2项被省(部)级主管部门列为技术推广的项目;或3项被省(部)级主管部门确认的本专业科技成果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技术效益,得到有关方面的鉴定认可;或完成2项企事业单位的本专业工程技术项目(排名前3名),对防范、控制网络空间安全事故有显著效果,并按规定通过鉴定或验收。
3.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写10项相应的技术报告(独立或第一作者),对防范、控制网络空间安全事故有显著效果,经同行专家组认可;或完成2项较大(符合《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分级标准或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以上网络空间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形成事故技术报告(排名第1名),并被事故调查组采纳;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研发本专业的专项检验鉴定方法或技术手段得到同行专家组确认并推广应用。
4.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本专业评价、认证、评估、验收或工程设计等专业技术咨询工作,或制定的市(厅)级以上、行业或大中型企业网络空间安全发展规划,被同级政府或企业采用;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本专业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并经建设单位认定(排名前3名);或作为主持人,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工作2项。
5.获得本专业1项发明专利(排名前3名),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2名),或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排名第1名)。
6.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制(修)订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并通过相应机构批准,其中国家标准1项(排名2N+1以内,N为参编单位数量)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2项(排名前10名)。
7.作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完成以下论著数量2项。在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技术论文;或在学术交流会上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且收录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或编写本专业相关专著、教材、工具书籍等并正式出版(主编或副主编)。
(四)代表性成果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时,申报人应选取1至3项本专业标志性工作业绩,作为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成果提交评审(可从已提交的业绩成果中选取):
1.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网络空间安全行业相关的项目,具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供项目设计方案。
2.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网络空间安全行业相关专业技术研究报告、行业调研报告、技术解决方案、科普作品等获得有关单位的认可。
3.作为主要完成人,解决本专业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应对重大安全风险问题或处置较大网络空间安全事故的技术报告。
4.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省(部)级奖项、省级网络空间安全行业相关奖项与市(厅)级奖项,并提供相关项目获奖证书和相关材料。
5.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制定本专业相关的标准、技术规范,被主管部门颁布并实施效果良好。
6.取得的本专业相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7.在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在学术交流会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且收录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公开发表的本专业相关专著、教材、工具书籍等。
8.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成果。
五、正高级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高,学术造诣深,实践能力强,具备引领本专业技术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具备主持完成本专业重大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突破的能力,具备主持解决本专业实际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指导高级工程师工作的能力,能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同时各专业应具备下列能力条件:
1.网络空间安全技术研究专业:全面系统掌握网络空间安全基础性技术、前沿技术、关键技术研究等前沿发展动态。
2.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应用专业:全面系统掌握国内外网络安全技术应用情况及其相关技术规划、设计、建设和运维等前沿发展动态。
3.网络空间安全系统设计专业:全面系统掌握国内外网络安全产品情况及其设计、研发、试用等技术前沿发展动态。
4.网络空间安全系统评测专业:全面系统掌握国内外网络安全系统评测情况及其风险评估、安全测评和产品检测等前沿发展动态。
5.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监测专业:全面系统掌握国内外网络安全管理监测情况及其安全管理和网络监测等前沿发展动态。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业绩应符合下列九项条件之三:
1.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国家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或2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项目(排名前15名)、一等奖项目(排名前8名)、二等奖项目(排名前5名);或3项省级网络空间安全行业相关奖项一等奖项目(排名前3名)、二等奖项目(排名第1名);或4项市(厅)级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排名前3名)、二等奖项目(排名第1名)。
2.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3项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含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正式立项的本专业工程技术项目,对防范、控制网络空间安全事故有显著效果,并通过鉴定或验收(排名前3名)。
3.主持完成4项较大(符合《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分级标准或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网络空间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形成事故技术报告,并被事故调查组采纳。
4.主持制订2项市(厅)级以上、行业或大型企业网络空间安全发展规划,被同级政府或企业采用;或主要完成本专业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并经建设单位认定(排名前5名)。
5.主持完成本专业评价、认证、评估、验收或工程设计等专业技术咨询工作,编写10项相应的技术报告,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经同行专家组评议具有很高学术价值,对防范、控制网络空间安全事故有显著效果,经同行专家组认可(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6.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列为本专业省(部)级技术推广的项目(排名前5名);或2项被省(部)级主管部门列为技术推广的项目(排名前5名);或3项被省(部)级主管部门确认的本专业科技成果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技术效益,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认可(排名前3名)。
7.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本专业1项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或4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8.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研发本专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新工具等已投入使用,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得到同行专家组确认推广应用(排名前3名);或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制定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相关的标准、技术规范,被主管部门颁布并实施效果良好。
9.作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完成以下论著数量2项以上。在核心期刊或被SCI收录的期刊公开发表的学术、技术论文;或在学术交流会上发表本专业的学术、技术文章且EI检索收录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只可申报1篇);或编写本专业相关专著、教材、工具书籍并正式出版(主编或副主编)。
(四)代表性成果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时,申报人应选取本专业1至3项标志性工作业绩,作为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成果提交评审(可从已提交的业绩成果中选取):
1.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工程或科研攻关项目即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或技术攻关项目或重大技术创新成果项目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与自主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项目等,并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2.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市(厅)级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单位)下达的或合同约定的科研、技术开发或生产建设任务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成果或科研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或评价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3.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重点工程或重要科研攻关项目,获得国家级的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省(部)级的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省级网络空间安全行业相关奖项;市(厅)级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并提供相关项目获奖证书和相关材料。
4.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网络空间安全总体发展规划或战略布局或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等,或为解决较复杂的本专业技术综合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科研分析报告、技术论证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技术报告、关键技术创新报告等,被同级政府或企业采用。
5.取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6.主持完成制定本专业相关的标准、技术规范,被主管部门颁布并实施效果良好。
7.在核心期刊或被SCI收录的期刊公开发表高水平的论文;在省(部)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交流会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须提供收录该篇学术论文且正式出版的论文汇编,以及含发表该篇学术论文的会议议程安排等相关材料;以主编或副主编身份参与编写的本专业相关专著、教材、工具书籍等。
8.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成果。
第四章 职称破格申报条件
一、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以上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书面推荐,破格申报:
1.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排名前5名)以上。
2.作为主持人,负责承担省(部)级主管部门(单位)下达的或合同约定的科研、技术开发或生产建设任务等重大工程项目或科研攻关项目,并解决了行业关键技术问题,取得重要技术成果和较大的经济效益(千万元以上)。
3.获省(部)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4.获得省级以上网络空间安全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二、正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以上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书面推荐,破格申报:
1.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省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排名前5名)以上。
2.作为主持,负责承担国家级主管部门(单位)下达的或合同约定的科研、技术开发或生产建设任务等重大工程项目或科研攻关项目,并解决了行业关键技术问题,取得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重要技术成果和显著的经济效益(五千万元以上)。
3.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4.获得国家级网络空间安全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三、建立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网络空间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取得工程师职称后,长期扎根网络空间安全事业,连续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10年以上,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可不受学历资历条件限制,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第五章 附则
一、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职称。
二、本标准条件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三、本标准条件的实施以及监督管理,按照我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执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职称评审监管,重点针对申报材料不实、论文造假、评审专家违规、中介机构牟利等问题开展抽查、督查和整治,促进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四、本标准条件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负责解释。
五、与本标准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解释见附录。
附录:相关词语或概念解释
1.本专业:指网络空间安全工程领域各专业。
2.凡冠有“以上”的含本级或本数量,“以下”的不含本级或本数量。如“3年以上”含3年。
3.基本掌握:明其意,并能应用。
4.掌握:指充分理解,较好地应用。
5.系统掌握:指熟知并能应用自如。
6.项目(课题):指国家、省(部)、市(厅)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科研或技术开发任务。
7.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的全新产品;或者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包括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开发研制,尚未经政府有关方面认定,但已投产1年以内的新产品。
8.成果:指网络空间安全工程相关领域的成果。
9.主要完成人:指在完成技术项目(技术工作任务)中的项目(任务)责任人及承担关键或重要技术任务的分项技术主管或技术骨干。从事辅助性工作任务的人员,不能视为主要完成人。
10.专项技术问题:是指在本专业领域中重要的技术,在项目任务中重要的分项技术问题。
11.省(部)级: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人民政府,国家各部委。
12.市(厅)级:指行政区划为地级市以上市和省级党政机关厅级部门。
13.学术论文:指在取得出版刊号(CN或ISSN)、国家级社会团体的专业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会议论文集具有ISBN)上公开发表本领域学术文章。(所有外文稿须提供同文中文稿)。
14.学术专著: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概念准确,反映研究对象规律,并构成一定体系,属作者创造性思维的学术著作。其学术水平(价值)均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凡文章汇编、资料手册、一般编译著作、普通教材、普通工具书不能视为学术专著。
15.核心期刊:指由北京大学图书馆、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评定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北大版),或由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评定出版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南大版CSSCI),或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评定出版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信所版),或由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评定出版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国科学院CSCD)所收录的期刊,或由《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所收录的期刊,该索引类还须另附收录通知。
16.突出贡献专业人员:(1)担任国家、省网络空间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2)入选全国网络空间安全领军人才、国家或省网络空间安全专家库等;(3)经国家、省、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4)在漏洞挖掘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人才[需提供证书原件而非检索的信息,包括:CNVD原创漏洞证明证书(含贡献者)、CNVD年度原创漏洞发现突出贡献单位证书及单位名单(含当事人)、CNNVD高危等级的漏洞提交证明证书(含提交人)、CNNVD年度高质量漏洞优秀贡献单位荣誉证书及单位名单(含当事人)、NVDB原创漏洞证书(含贡献者)、NVDB年度漏洞某项最具贡献单位及单位名单(含当事人)]。
17.明显经济效益:指在科技成果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中,单个技术转让项目技术交易额累计达到500万元或3年内多个技术转让项目技术交易额累计达到1000万元;或所研发的技术创新产品近3年年均销售收入800万元以上或年均交税100万元以上。
18.科学技术奖项:指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各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科技贡献奖、优秀新产品奖、火炬奖、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奖等。
19.主持:指对项目全面负责,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和解决有关技术难点问题,负责协调整个项目的工作的人员。
20.发明专利:指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
21.疑难问题:指专业技术中出现暂不分明,难以确定的,无现成办法可解决的技术难题,须通过分析探索、科研试验等手段才能找出解决办法的问题。
22.技术骨干:指在完成技术项目(技术工作任务)全过程中起主要作用和不可缺少的工程技术人员。
23.有关单位的认可:包括完成的项目被政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优秀案例、应用推广项目或得到官方媒体正面报道,完成的发展规划或标准规范被政府部门采纳实施,完成的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得到市(厅)级以上部门的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