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化技师学院学制技师培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0日

        现就《广东省深化技师学院学制技师培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粤人社〔2025〕27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18年起,我省先后在4所技师学院(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深圳技师学院、珠海市技师学院、东莞市技师学院)5个专业开展学制技师培养试点,共招收学生1490人,累计毕业395人,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着毕业生难以考取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企业认可度不高等问题。与此同时,江苏、浙江、山东等省纷纷开展预备技师、学制技师改革,探索分段递进学制管理、颁发地方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改革举措,但同样存在毕业生难以考取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合作企业职责不清、毕业生就业质量不高等共性问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支持广东技师学院试点扩大学制技师培养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学制技师培养试点列为重点支持广东工作事项。为加快推动我省技师学院学制技师培养工作,探索我省技师学院学制技师培养新路径、新模式,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文件依据

        人社部及我省有关高技能人才培育政策文件。

        三、目标任务

        建立学制技师培养机制,扩大学制技师培养规模,为广东产业经济发展提供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五部分内容:

        一是指导思想。重点阐述思路、原则和愿景,提出以构建“产教深度融合、工学一体衔接、标准规范健全、多元评价赋能”的培养体系为核心,以“授权松绑、管住两头”为重点,构建高质量学制技师培养体系。

        二是工作目标。提出2025年、2026年、2027年建设目标,分别实现基础框架建设、培养模式机制优化、培养体系建成及推广三个阶段目标。

        三是改革内容。包括遴选标准、学制安排、培养体系、评价标准四项任务,明确了院校、专业、合作企业的遴选标准和技师培养评价标准,提出校企“双主体”育人、工学一体化培养、“双导师”联合指导、多阶段企业实践的培养体系,明确了毕业生毕业评价标准。

        四是保障机制。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加强指导管理、加强总结推广四项措施。

        五是规定实施时间及有效期。

        五、《工作方案》改革创新举措

        一是授权松绑、管住两头。为平衡好学制技师培养质量和学校人才培养灵活性,《工作方案》确定把好“入口关“和“出口关”,将培养过程授权给学校的原则。“入口关”包括明确技师学院、培养专业、合作企业遴选标准,确保遴选出的院校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专业与区域产业深度融合,企业具备扎实的校企协同育人基础。“出口关”即严把学制技师班学生毕业标准,更加注重企业认可度,创新将“获取相关专业的行业或企业内部认定的技师水平技能等级证书”和“合作企业参与终结性考评认为达到技师水平的,或受聘技师岗位并获取相应标准薪酬”作为与“获得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效力等同的评估标准,确保学制技师得到企业认可。

        是确立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机制。为充分发挥广东产业体系完备、优质企业多的优势,提高学制技师培养质量、解决毕业生市场认可度不高的问题,《工作方案》提出“双主体”协同育人,突出体现企业的遴选标准和承担职责,要求校企签订联合培养权责协议,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整合资源、开发课程;提出实施“1+1双导师制”,企业导师负责岗位实践指导,院校导师侧重学习能力和专业能力培养,双导师协同完成课题选题、项目研修、答辩评审等全流程指导;提出多阶段企业实践,保障学生在企业或与企业真实场景下的校内学习型工厂内的教学实践时长,强化学生在真实生产场景中的技术应用能力;通过这些举措,能有效提高学制技师毕业生培养质量和就业质量。


政策原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技师学院学制技师培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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